楊國樞(1986)提出「他人取向」為華人社會中特有的文化價值觀,並指出此取向是個人因他人的意見、標準、批評或讚美等等評價反應,改變或調整自己的行為,以使自己擁有好形象,能為他人接納、避免責罰與被拒絕。其中,「他人」意即「非特定對象」之第三人,這種由他人角度來檢視與評價自己的能力,可能是影響他人取向之傾向的重要因素。然而過去對「他人取向」的認知面向並未多所著磨,研究者認為他人取向可能與個人以他人角度來檢視自己的行為有關,故將此種能力稱為轉換位移的能力,而此種能力包含觀點轉換及同理兩個面向。此外,這種由他人觀點檢視自己的行為也可能使得個體產生恥感(自我意識的)情緒,研究者認為恥感可能是受他人取向影響而來,同時可能進一步影響到個人的利社會行為之表現。 本研究以388位南部大學部以上的學生為研究樣本,同時檢驗觀點位移能力對他人取向、恥感、及利社會行為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觀點位移對他人取向與利社會行為皆具有正向關聯,但觀點位移能力對於他人取向、恥感及利社會行為的關係在男女之間有所差異:男性主要藉由觀點位移能力影響他人取向,進一步透過他人取向影響利社會行為表現,而恥感並未對利社會行為產生影響,故可從中得知,男性之觀點轉換與同理在影響他人取向後,並不會透過恥感對利社會行為產生影響,而是由他人取向影響利社會行為;女性部份,觀點位移能力皆對恥感及利社會行為產生正向效果,恥感對於他人取向及利社會行為表現也同樣達顯著影響,故可推論女性在產生利社會行為時,受到觀點轉換之影響並不大,主要是藉由同理及恥感對利社會行為產生影響。最後,在討論中,針對觀點轉換、同理、恥感、他人取向及利社會行為之關係在男女上的差異、研究限制、及未來研究方向等多所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