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40.188.16
  • 學位論文

論我國商品責任法-以雙軌法制與舉證責任為中心

指導教授 : 林洲富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摘要


本文就商品責任法之實體規範方面,首先衡諸外國立法例,以現今世界兩大經濟體,即美國及大陸地區之商品責任法為例,分述其立法沿革;因我國法定損害賠償之債得區分為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兩種類型,故本文內容先論述當事人間有契約關係所產生之債務不履行,繼而討論無契約關係所產生之傳統侵權行為。再者,肇因其兩種請求類型對於商品買受人之保障不夠周延,我國商品責任法體制進而發展成兼及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之特殊雙軌法制,冀藉無過失之危險責任及推定過失中間責任歸責原則之立法意旨,使被害人不須再就加害者主觀要件之故意過失負舉證之責,僅就企業經營者之部分客觀不法行為加以舉證,以維護商品買受人及消費者之權益而不致求償無門。 本文臚列並探究民法第191條之1及消保法第7條、第7條之1、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成立要件、法律效果、免責事由及同一位階及不同位階之法條競合關係,佐以說明現行商品責任之雙軌法制規範體系暨立法檢討。再者,就商品責任法涉及之程序法方面,以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舉證責任分配為主要探討範圍,本文詳述商品責任暨舉證責任分配之起源、各國相關學說及實務之最新進展與我國實務見解等,進行深入之研究探討。本文透過四則實務判決之評析,就商品責任法與舉證責任分配議題之剖析,暨現行法令對商品、商品責任之定義、責任主體規範之遺漏、產品責任就累積性損害對時效規定之缺失,逐一批判並提出建議,冀對我國未來學說與實務之研究及立法發展有所助益。

參考文獻


3.王澤鑑,商品製造人責任與消費者之保護,正中書局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1月二版。
28.詹森林、馮震宇、林明珠,認識消費者保護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2005年8月。
30.劉春堂,消費者保護法要義,消費者保護與消費者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996年6月。
5.朱柏松,多重製造之食品製造者責任論析-評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消字第1號判決,法令月刊第65卷,第7期,頁918-944,2014年7月。
26.邱聰智,消費者保護法上商品責任之探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保護研究,第2輯,頁72-73,1996年1月。

被引用紀錄


何秉桓(2018)。內線交易團體訴訟之研究〔碩士論文,中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0/cycu201800034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