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了解台灣的生育補貼能否有效地提升生育率,並證明不同縣市間相異的生育補貼水準會導致人口區域間的遷移,使得生育政策效果減弱。我們以理論模型及實證結果分析之。 理論模型方面,透過離散的效用決策模型,建構「單一地區性」與「全區域性」兩種補貼政策,分析行為個體追求效用極大後的理論結果。發現在單一地區性政策時,行為個體會選擇遷移至高額補貼的地區,使得生育政策效果減弱,總體生育率相對較小,無法達到社會最適;相反地,在全區域性政策之下,行為個體沒有遷移行為,總體生育率相對較大,達到社會最適。 實證模型方面,利用2000年至2014年間台灣20個縣市育齡婦女一般生育率及各縣市生育獎勵金資料。探討生育補貼對生育率的影響程度及觀察生育者會否進行遷移決策。實證結果說明,縣市政府增加新台幣1,000元的生育獎勵金,會使育齡婦女一般生育率增加0.2145。且當其他地區的生育補貼水準高於生育者所在的區域時,生育者也會選擇遷移決策,使原所在地區的生育率降低。 因此,縣市政府選擇以生育獎勵金改善生育率問題時,必須要有更全國性的政策視野,若因地區之間生育補貼額度不同而誘使生育者因政策而選擇遷移,那麼,不僅無法有效地解決生育問題,反而連帶地引發更多財政困難並減損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