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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綜合所得稅具租稅優惠性質扣除額之研究

指導教授 : 蕭文生 盛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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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而言,租稅優惠政策已施行多年,法令內容是否存在檢討空間,本文茲就具租稅優惠之扣除額部分提出討論。 本文研究範圍以我國現有稅制為核心,透過爭議案件的研究,期能找尋切合我國國情之租稅立法。此外,租稅之立法亦應符合憲法內涵,探討租稅優惠立法是否妥適,有無簡化空間,亦為本文討論重點。 本文以為具租稅優惠性質扣除額,排除涉有基本權保障之中間案型扣除額,針對捐贈、保險費及儲蓄投資等三種扣除額之實務爭及立法內容作探討,在時代遷異下,重新審思扣除額之重要公共利益性及優惠範圍是否有涵蓋過廣問題,並探討是否與政策目的具有一定關聯性等,取消不合時宜的扣除額優惠。此外,在時代背景變異下,亦建議檢討該等扣除額存在之必要性,審視是否有修法必要,以求稅制公正且有效率,並考量社會福利制度及保險制度日臻完善,或可更簡化稅制規定。 透過實務爭議內容探討分析,並參考學說文獻見解,本文建議所得稅法刪除綜合所得稅租稅優惠扣除額規範,採取類型化立法,主張全面採取標準扣除額並取消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廢除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制度,刪除租稅優惠扣除額規範,將其餘不具租稅優惠扣除額因素併入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考量,將非經常性但日常生活必要支出包括醫藥生育費及災害損失併入特別扣除額項下,其餘經常性日常生活必要支出併入標準扣除額衡量,簡化稅制,以降低納稅義務人依從成本及政府稽徵成本,並減少司法資源浪費。 若不刪除租稅優惠扣除額規範,本文透過法院判決尋求爭議問題癥結,針對目前我國綜合所得稅租稅優惠扣除額,亦提出相關修法建議,希冀法律規範更合時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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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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