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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土地規劃者權力下之民眾參與-以樂生療養院為例

摘要


規劃者所爲何事?擁有權力的是規劃者?還是人民?規劃是一種民主化且公共參與的組織過程,規劃者應力求此目標的達成。然而規劃者的角色-私人財團與政治的壓力、法律上的義務、無法影響計畫的實行,常常在許多案例中顯現出來!規劃者擁有的權力就是「資訊」規劃者若能瞭解資訊的權力如何影響到規劃過程,他們即能提高其分析的品質,與增強市民及社區的行動力量。樂生療養院的案例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民眾參與到底代表的是「渴望捷運便利的新莊居民」?還是「不想遷離的療養院民」?當初決策的規劃者用的資訊是否符合四種要件(清楚、真誠、合理、確實)?是否有資訊誤傳的問題?還是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思考「規劃者在少數情況是可以說謊的」?這是否符合可容忍的少數情況?新的院區大樓是否就代表一切有補償就可以倫理上被容許?本篇文章除了檢視上述問題的癥結,也嘗試以進步主義式規劃的觀點探討規劃者如何處理不同的資訊?如果真有資訊誤傳的可能那該如何回應?總而言之,每一種資訊都是規劃者的權力來源,如果規劃者利用其中一種資訊而產生誤傳,對民眾參與過程均是一種障礙,對此進行分析將有助於民眾及規劃者去了解、預期及克服民主規劃過程中的障礙,進而使規劃過程更爲民主化,才是真正民眾參與的真諦。

被引用紀錄


李有容、李汾陽(2015)。工具化下的文化資產與臺灣價值形塑:臺灣民主紀念園區與樂生療養院文化資產保存學刊(33),22-53。https://doi.org/10.6941/JCHC.201509_(33).0002
葛華恩(2011)。公私協力觀點應用於居民參與地震災後社區重建之研究〔碩士論文,長榮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33/CJCU.201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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