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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社會福利服務「方案委外」型態~以公部門兒童保護業務為例

摘要


1990 年代初期,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或新管理主義(new manageralism)之理念化為政策並付諸執行時,為福利服務工作職場的分化帶來新的組合。因此,本文擬以兒童保護業務探討福利服務委外現況與限制、社工員的角色轉變與執行困境,呈現目前兒童福利服務輸送之現況並提供改善之道。一、福利服務委外模式:委託業務包括內部事務或服務、行政檢查業務、輔助行政,其中兒童寄養服務即為內部事務或服務業務。委託民營類型可區分為:公設民營(包括政府提供土地、建物及設施設備等,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委託服務(政府不提供土地及建物,僅委託民間提供服務,包含個案委託、方案委託)兩大類。福利服務委外之關係模式含市場競爭模式、夥伴關係模式(協商與合作模式)。二、社工員的角色轉變:直接提供服務者轉變成方案委外執行監督者。三、執行困境:目標與績效衡量指標難以訂定、形成「排擠弱勢個案」之現象、公部門福利供給角色不足。四、建議:破除專業的穀倉,設立一專責整合窗口、監督審議制度應全面檢討、調整公私部門對兒童保護案件之認知差距、協力機構業務承接能力之審慎評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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