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語言旋律的三項本質-字音、聲調、節奏,探討中國歷代韻文學格律所規範的各項形式因素,對語言旋律的影響何在,並由此歸納出詩律、詞律、曲律的發展過程。 先秦至兩漢是詩律的第一階段(古體詩時代),利用韻腳與句長等因素,完成句長節奏整齊化的規範;六朝至盛唐為第二階段(近體詩時代),利用平仄(即聲調)與對偶來規範音步層次的節奏感。以上兩階段的格律發展是由參差走向整齊。 中唐至兩宋為第三階段(詞律時代),發展出新的節奏層次-語長,及控制節奏的新因素-音節形式,格律的發展也由整齊又走向參差,但為人工之參差。宋末至清則為第四階段(曲律時代),完成了節奏四層次:語長、句長、音步、音節的參差演變,並由於增減句、增襯字的運用,使格律的「變」趨於極致;且除節奏外,在字音與聲調上也有進一步的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