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合為事而定」,自2002年起,美國聯邦資訊安全管理法(Federal InformationSecurity Management Act,簡稱FISMA)及其實作計畫,已樹立:「建立(Build)資訊安全以確立(Establish)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ISMS)的ISMS新典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闡明FISMA與FISMA實作計畫的脈絡,以為我國資訊 安全法制化作業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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