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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資訊安全管理法制化初探之四:資訊系統分級的技術要求初探

摘要


法律、管理及技術是資訊安全之3大支柱,其中法律是基礎、管理是保證、技術是工具,三者的交集是資訊安全管理之「遵循與可歸責性」的準繩,標準化是達成共識之過程,我國以行政法規要求於2011年完成資訊系統的分類分級工作項目,惟應有之技術標準尚未公布。根基於此,分別闡述美國聯邦政府及中國大陸於此面向法規要求之標準化的規範及其相關之國家標準的對映關係。

關鍵字

保證 分級 資訊系統 法規 標準化

並列摘要


無資料

參考文獻


http://iac.dtic.mil/iatac/ (2012-07-31 檢索,此網站應是美國資訊保證公開資訊之源池,惟其來源及背景除網站的敍述外,作者亦不清楚,謹此).
樊國楨(2012)。資訊安全法制化之三:根基於中國大陸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信息安全保護條例:1994-02-18」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2007-06-22」。資訊安全通訊。18(3),1-31。
國家 973 信息與網絡安全體系研究課題組組織譯(2002)。信息保障技術框架(3.0版)。中軟電子出版社。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