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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二十世紀初期中國外交覲見問題

On the Question of Diplomatic Audiences with the Emperor in the Early 20(superscript th) Century

摘要


過去近代有關中外之間禮儀之爭,主要集中在探討英國馬嘎爾尼與阿美士德兩次使團來華期間,雙方爆發的偏見與誤解,大多數研究均以清朝保守、冥頑不化,作為基調。事實上,自1873至1874年同治皇帝親政後兩度在紫光閣接受各國使臣呈遞到任國書,繼承者光緒皇帝在1889年以後已不再迴避外使要求覲見,奠定中國對外國際禮節互動之基礎。而1901年中國與各國簽訂辛丑條約後,訂定「覲見禮節說帖」,徹底解決百年來禮節之爭。本文認為,1901年以後,中國實施的外交禮儀內容已與歐陸各國大致相同,各國對於清王朝的改革,具有高度評價。1911年以後,中國從君主立憲過渡到共和立憲制,覲見問題內涵也從禮節之事轉而與法理承認,隨著國家進入共和立憲體制。因此,北京政府一方面參考國際法理「情勢變遷」,將附屬於辛丑合約的相關禮儀條文廢除,另一方面,考量到覲見禮節為各國交際之基礎,北京政府乃透過國際法原則、各國外交慣例調查、駐外使節報告、國際情勢變遷,以及大禮官長期經驗,逐漸將各類儀典完備,建立起民國外交之絕代風華,同時展現另一種利用情勢變遷原則,創造修約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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