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的文化權」,是指原住民族在文化層面所享有的人權,屬於所謂的第三代人權。般而言,文化可以有「廣義的文化」以及「狹義的文化」兩種;我們進而可以我們根據個人權/集體權、以及文化認同/文化資產兩個面向,將文化權分為四大類。在這裡,我們將從政治哲學的角度,來考察文化權的正當性何在,並進一步歸納一些反對文化權的說法。接下來,我們要從相關國際規約、或是宣言著手,由聯合國、區域性國際組織、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找出關鍵性的條文、或是文字。當然,我們也要考察文化權如何在原住民族落實。最後,再提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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