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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曾耀緯
作者(英):Tseng, Yao-Wei
論文名稱(中):數位監察之研究-以通訊監察及通訊電磁紀錄之搜索為核心
論文名稱(英):The Study of Digital Surveillance focusing on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 and Search of Digital Evidence”
指導教授(中):何賴傑
口試委員:楊雲驊
張明偉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政治大學
系所名稱: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出版年:2019
畢業學年度:107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68
中文關鍵詞:通訊監察線上搜索加密協助義務網路
英文關鍵詞: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Online searchEncryptionAssistance obligationsNetwork
Doi Url:http://doi.org/10.6814/NCCU2019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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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與行動通訊的發展,除了使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之外,也使得犯罪者利用這些工具以便利其犯罪實施。我國實務偵查,過去多將注意力放在傳統市話與行動電話之通訊監察上,卻對於透過行動通訊應用軟體作為犯罪聯繫管道之部分,無法繼續追查,以致於犯罪偵查陷入困境。主因在於我國對於如何請求這些通訊軟體業者配合協助實施通訊監察或提供通信資料並無明確規範,又因通訊軟體加密保護之問題,使得偵查機關即便攔截到封包也難以突破加密保護來獲知通訊內容。因此本文就與通訊相關之偵查手段,如通訊監察、電磁紀錄搜索、線上搜索、非通信內容資料調閱與業者之協助義務等問題,比較美國法、德國法與我國法在規範之有無,以及相關強制處分審核基準之差異,嘗試提出因應之對策與建議,提升偵查效率並同時兼顧人民基本權利之保護。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and mobile communications, not only making people's lives more convenient, but also allows offenders to use these tools to facilitate their criminal implementation. In R.O.C past practical investigations, the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 was focus on the traditional local telephones and mobile phones. However, it was difficult to trace the use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software as part of the criminal communication method, so that in this situation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was in trouble. The main reason is that we have no clear rules about how to request these communication software providers to cooperate with the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 or provide communication materials. And also because the problem of encryption protection used by communication software, it is difficult for the investigation agency to break through the encryption protection even if it intercepts the packets. Therefore, this article compares the communication-related investigative methods, such as communication surveillance, search of digital evidence, online search and the assistance obligations of the industry; and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US law, the German law and R.O.C law in the norm and the review criteria of prosecutors' Order. At the end, this article tries to provid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investigation and at the same time take into account the protection of the basic rights of the people.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和目的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4
第一項 文獻分析法 4
第二項 比較研究法 5
第四節 論文架構 5
第二章 通訊基本原理 7
第一節 通訊基本概述 7
第一項 通訊發展歷程 7
第二項 通訊之世代交替 7
第二節 網際網路與行動通訊 8
第一項 網際網路之發展 8
第二項 行動通訊之發展 10
第一款 第一代行動通訊 11
第二款 第二代行動通訊 11
第三款 第三代行動通訊 12
第四款 第四代行動通訊 13
第五款 第五代行動通訊 14
第三項 線路交換走向封包傳輸 14
第四項 通訊應用程式的興起與影響 16
第三節 通訊傳輸方式與資料儲存 17
第一項 傳輸方式 18
第一款 網路電話V.S 行動通訊應用軟體 18
第二款 加密技術 19
第二項 資料儲存 19
第一款 伺服器 20
第二款 雲端硬碟 20
第三款 行動裝置 21
第四節 以技術面觀點分析通訊監察之實施 21
第一項 傳輸媒介 21
第二項 通訊監察之實施方式 22
第三章 與新式通訊方法有關之偵查困境 25
第一節 可能之犯罪類型─以我國為例 25
第一項 毒品犯罪 25
第二項 詐欺 26
第三項 賭博 27
第四項 網路色情交易 28
第五項 小結 28
第二節 我國實務偵查現況與困境 29
第一項 偵查技術受限於法制面之影響 31
第二項 公文調取資料所遭遇之困難 32
第三項 業者欠缺協助義務 35
第一款 電信事業部分 36
第二款 非屬通保法規範之網路服務提供者 36
第三款 通訊服務業者 38
第四款 外國業者 39
第五款 手機製造商 40
第三節 美國偵查實務現況 41
第一項 偵查手段與技術 42
第二項 業者之協助義務 43
第四章 通訊監察與搜索之法律規範 48
第一節 通訊監察概述 48
第一項 我國法制緣起與變革 48
第二項 通訊監察之定義與性質 49
第一款 通訊監察之定義 50
第二款 通訊監察之性質 50
第三項 通訊監察與憲法保障之基本權 51
第一款 基本權之概念 52
第二款 秘密通訊權 52
第三款 隱私權 53
第四款 居住自由權 54
第五款 言論自由權 55
第四項 傳統通訊監察與網路通訊監察之差異 56
第一款 監察客體之差異 56
第二款 監察方式之差異 58
第三款 影響範圍之差異 61
第二節 網路通訊監察之法律規範 61
第一項 我國通訊監察之法律規範 61
第一款 現行法之規定 62
第一目 令狀原則 62
第二目 相關性原則 64
第三目 重罪原則 65
第四目 特定明確原則 66
第五目 期間限制原則 66
第六目 補充性原則 67
第七目 監督執行原則 67
第八目 事後通知原則 68
第二款 現行法規範不足之處 69
第一目 最小侵害原則 69
第二目 受秘匿特權保護之通訊 70
第二項 美國通訊監察之法律規範 71
第一款 美國通訊監察法制沿革 72
第二款 美國通訊監察之要件 75
第三節 搜索 77
第一項 搜索之法令規範 77
第二項 行動電話之附帶搜索 80
第一款 美國實務見解 81
第二款 我國實務情況 83
第一目 屬於通訊監察還是搜索 83
第二目 有無附帶搜索之適用 86
第三目 我國法律規範是否足夠 88
第三項 雲端搜索之問題 88
第四項 線上搜索 92
第一款 德國實務 93
第二款 美國實務 95
第一目 法律相關規定 96
第二目 美國運用木馬程式之實務案例 98
第三款 線上搜索與扣押的性質 102
第一目 線上搜索是否屬於搜索扣押 102
第二目 線上搜索是否屬於通訊監察 104
第三目 線上搜索與搜索、通訊監察之比較 104
第四款 線上搜索所應遵循的要件及程序 106
第四節 通訊業者之協助義務規範比較 116
第一項 負協助義務之業者認定範圍 116
第二項 業者協助能力之要求 116
第三項 協助費用補償機制 117
第五節 非內容性通訊資料之法規範 119
第一項 通信使用者資料調取 120
第一款 美國法分析 120
第二款 我國法分析 120
第二項 歷史通信紀錄與基地臺位置資訊調取 122
第一款 美國法分析 122
第二款 我國法分析 126
第三項 即時通信紀錄與基地臺位置資訊調取 127
第一款 美國法分析 128
第一目 即時通信號碼調取 128
第二目 即時基地臺位置資訊調取 130
第三目 發送簡訊以實施定位追蹤 138
第二款 我國法分析 140
第一目 即時發話、收話電話號碼 140
第二目 即時基地臺定位資訊 141
第三目 非犯罪偵查目的之緊急救援即時定位 142
第五章 我國實務上通訊監察與搜索之問題與建議 145
第一節 我國實務網路通訊監察問題與建議 145
第一項 協助義務業者範圍與協助內容 145
第二項 通信內容加密 146
第三項 通訊監察範圍僅止於手機市話 148
第四項 跨國企業 148
第五項 來源端電信監察 150
第六項 對於通訊監察之建議 152
第二節 我國實務電磁紀錄搜索問題與建議 152
第一項 遠端線上搜索 153
第二項 基地臺位置資訊 154
第三項 調取資料之依據 156
第四項 對於電磁紀錄搜索之建議 157
第六章 結論 160
參考文獻 162



一、 中文書籍
1. 王兆鵬、張明偉、李榮耕,刑事訴訟法(上),自版,2013年9月。
2. 王兆鵬,論附帶搜索,搜索扣押與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自版,2000年9月。
3. 王石番 陳長文,監聽法 vs. 隱私權,三民書局,90年7月。
4. 林俊益,刑事訴訟法概論(上),新學林,2011年9月。
5. 林裕順,基本人權與司法改革,新學林,2010年10月。
6. 林永謀,刑事訴訟法釋論(上),自版,2010年。
7.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冊,元照出版,2013年9月7版。
8. 林鈺雄,搜索扣押註釋書,元照出版,2001年9月。
9. 何賴傑、林鈺雄、陳運財、黃朝義合著,刑事訴訟法案例研習,學林文化,2000年6月。
10. 李榮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新學林,2018年2月。
11. 東鳥,失控的正當性:揭密史諾登背後的超規模全球監聽計畫,上奇時代,2013年12月。
12. 連孟琦,德國刑事訴訟法,元照,2016年9月。
13. 許育典,憲法,元照出版,2010年8月。
14. 粘添壽,網際網路原理與應用,全華科技圖書,2006年8月。
15. 黃朝義,刑事訴訟法,新學林,2013年4月。
16. 簡榮宏,資訊應用系統專題:網際網路原理與應用,國立空中大學出版,1999年8月。

二、 英文書籍
1. Behzad Razavi, RF Microelectronics, Prentice-Hall. Inc., 1998.
2. Theodore S. Rappaport,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Prentice-Hall PTR, 1996.

三、 學位論文
1. 朱子函,網路通訊監察及其法制之研究,海洋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106年7月。
2. 陳鼎駿,網路監聽範圍之研究—以「我國通訊監察及保障法」為中心,世新大學法學院碩士論文,2012年1月。
3. 陳妏瑄,刑事偵查「第三人原則」與「隱私之合理期待」─以偵查機關向網路服務提供者調取非內容性通訊資料為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18年7月。
4. 黃逸伶,行動通訊APP偵查與對策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107年 1月。
5. 黃政龍,新型態科技偵查作為之法規範研究,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博士論文,105年7月。
6. 黃品騰,違法搜索罪之探討,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06年12月。
7. 廖家卿,VPN技術探討與應用,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碩士論文,103年5月。
8. 劉誠先,基於分散式計算之企業網路遠端存取記錄分析模型設計與建置,世新大學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學位論文,104年6月。
9. 鐘國強,論臥底偵查之理論與實務,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98年6月。

四、 期刊
1. 王士帆,網路之刑事追訴—科技與法律之較勁,政大法學評論第145期,頁339-390,104年10月。
2. 王士帆,偵查機關木馬程式:秘密線上搜索—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裁判 BGHSt 51, 211譯介,司法周刊第1779期,2015年12月25日。
3. 王銘勇,網路犯罪之搜索與扣押,法學叢刊,191期,2003年7月。
4. 王郁霖,智慧聯網時代下數位監聽與第三方保密義務之衝突—以包裹式授權契約為中心,月旦刑事法評論第10期,頁77-101,2018年9月。
5. 李榮耕,初探遠端電腦探索,東吳法律學報第二十九卷第三期,頁49-87,106年10月。
6. 李榮耕,數位資料及附帶搜索—以行動電話內的資訊為例,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0期,頁245-322,105年2月。
7. 李榮耕,通訊監察中之最小侵害原則,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82期,頁205-244,100年5月。
8. 李榮耕,特定明確原則與機動性通訊監察,政大法學評論第126期,頁105-153,100年1月。
9. 李榮耕,電信事業對於通訊監察的協助義務,月旦刑事法評論第1期,頁29-46,2016年6月。
10. 李榮耕,電磁紀錄的搜索及扣押,臺大法學論叢第41卷第三期,頁1055-1116,2012年9月。
11. 李榮耕,律師與被告間通訊的監察,政大法學評論,第146期,2016年9月,頁1-52。
12. 何賴傑,論德國刑事程序「線上搜索」與涉及電子郵件之強制處分,月旦法學雜誌,第208期,頁230-244,2012年。
13. 法思齊,美國法上數位證據之取得與保存,東吳法律學報第22卷第2期,99年10月,頁95-147。
14. 施育傑,數位證據的載體、雲端與線上取證—搜索扣押與類型化的觀點,月旦裁判時報第64期,頁55-71,2017年10月。
15. 張麗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修正與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29期,頁25-45,2014年6月。
16. 黃朝義,犯罪偵查:第四講─監聽,月旦法學教室第10期,元照,2003年7月。
17. 黃清德,論科技定位追蹤監視偵查犯罪—以全球衛星定位法制為例,月旦刑事法評論第11期,元照,2018年12月,頁85-104。
18. 溫祖德,行動電話內數位資訊與附帶搜索—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見解之變遷為主,月旦法學雜誌第239期,2015年4月。
19. 蔡榮耕,I Am Listening to You (上)—釋字第六三一號解釋、令狀原則及修正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4期,頁47~頁60,2008年3月。
20. 蔡宗珍,電信相關資料資存取與利用的基本權關聯性(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BVerfGE 125, 260 與 BVerfGE 130, 151 判決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74期,2018年3月,頁105-132。
21. 蔡美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關於網路監聽的相關爭議,資訊法務透析,1999年12月。
22. 蘇俊吉,行動通信的演進歷程,科學發展期刊第513期,2015年9月。

五、 研究報告
1. 王晴玲,「對以具加密功能之通訊軟體之通訊監察之理論與實務」,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出國報告,派赴地點:美國哈佛大學,104年11月。
2. 朱朝亮、趙中岳、劉俊義、莊俊仁,考察日本「通訊監察、暴力防制業務」報告,日本通信傍受法制之介紹--與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比較,法務部出國報告,派赴地點:日本國會、法務省,91年8月。
3. 吳孟竹,「新型態通訊工具監察之研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出國報告,派赴地點:美國康乃爾大學,103年11月。
4. 鍾曉亞,「從美國網路監察發展進程展望我國未來法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出國報告,派赴地點:美國哈佛大學,99年10月。

六、 論文集
1. 李廷輝,雄踞檢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著作集,偵辦毒品案件聲請通訊監察實務,2013年9月。

七、 網路參考資料
1. 該案標題為:「監聽不可原諒!王金平曾被馬政府長期政治偵防」,自由時報,載於: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49440。
2. 該案標題為:「管不到LINE?通訊偵查的漏網之魚」,台灣數位匯流網 ,載於:https://www.tdcpress.com/Article/Index/1715。
3. 該案標題為:「德國研究人員破解GSM加密邏輯」,iThome電腦周刊,載於:https://www.ithome.com.tw/node/58889。
4. 該案標題為;「司改會議》毒品罪犯逐年攀升 受刑人近半吸毒入獄」,自由電子報,載於: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1976。
5. 該案標題為:「青少年買毒 微信「支援版」成最新管道」,中時電子報,載於: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05005659-260402?chdtv。
6. 該案標題為:「坦承賭輸高雄選舉 蔡玉真爆:高雄賭盤至少300億」,自由時報,載於: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53395。
7. 該案標題為:「網路賭博APP深入校園 用「LINE」群組牟暴利」,三立新聞,載於: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9742。
8. 該案標題為:「你刪我還原!地檢數位採證 串聯毒資料庫」,TVBS新聞,載於:https://news.tvbs.com.tw/life/1080193。
9. 該案標題為:「檢察官吳宗憲:政府應盡速修法解決通訊軟體無法監控的困境」,蘋果新聞網,載於: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710/1158079/。
10. 該案標題為:「調查局語出驚人!爆料LINE、WhatsApp照樣能監聽」,Ettoday新聞雲,載於: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1010/280583.htm。
11. 該案標題為:「臉書保護傘 遇9大案即失效」,自由時報,載於: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3991。
12. 該案標題為:「解鎖 iPhone 神器!美國政府靠 GrayKey 強制解鎖 iPhone」,蘋果仁 – 你的科技媒體,載於:https://applealmond.com/posts/28456。
13. 該案標題為:「神器失效!iOS 12 將讓 FBI 更難破解 iPhone」,蘋果仁 – 你的科技媒體,載於:https://applealmond.com/posts/33814。
14. 該案標題為:「Most common encryption protocols are useless against NSA surveillance, new leak reveals」,THE VERGE,載於:https://www.theverge.com/2013/9/5/4698808/most-common-encryption-protocols-are-useless-against-nsa-surveillance。
15. 該案標題為:法院認諾富特破門侵害居住自由 飯店總經理有罪,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載於:https://pnn.pts.org.tw/project/inpage/588/65/121。
16. 該案標題為:「插五星旗是言論自由?你知道德國為什麼發展出「防衛性民主」嗎?」,林艾德,關鍵評論,載於: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1259。
17. 該案標題為:笨蛋!關鍵在機房!~廢除通訊監察中心,才能杜絕濫權監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13-10-28,載於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70。
18. 該案標題為:參院通過「美國自由法」取代「愛國者法」 限制國安局監聽權,關鍵評論,載於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925。
19. 該案標題為:「台灣駭客始祖「鬼才」陳盈豪 CIH病毒癱全球600萬電腦」,Ettoday新聞雲,載於: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51209/610718.htm。
20. 該案標題為:「調取通信紀錄「全民買單」:犯罪偵查也需使用者付費?」,吳忻穎,鳴人堂,載於: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3517129。
21. 該案標題為:「通保法漏洞:檢察官要調取通信使用者資料限制一堆,警察卻可以輕鬆要?」,關鍵評論,載於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0151。
22. 該案標題為:「救災救難不能陷入觸法爭議」,法務部新聞發布,載於https://www.moj.gov.tw/cp-21-50881-00302-001.html。
23. 該案標題為:「漫談古今通訊發展史」,每日頭條,載於:https://kknews.cc/zh-tw/history/gz8a9gm.html。
24. 該案標題為:「曾日監聽200通電話現只剩叫外賣 檢察官:遠端植入木馬監控」,Ettoday新聞雲,載於:https://discovery.ettoday.net/news/950135,最後瀏覽日期:2019年6月29日。
25. 該案標題為:「網傳LINE資料調閱公文 刑事局:過程嚴謹且要有搜索票」,自由時報,載於: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78854,最後瀏覽日期:2019年6月27日。
26. 該案標題為:「IFPI就「成大MP3」事件提告訴,痛批學術單位怠忽職守、合理使用範疇亟待釐清」,iThome,載於: https://www.ithome.com.tw/node/13032。
27. 該案標題為:「Google 拒絕向 FBI 提供用戶資料,料遭美司法部判罰」,科技新報,載於:http://technews.tw/2017/09/26/justice-department-goes-nuclear-on-google-in-search-warrant-fight/。

八、 其他參考資料
1. 國際電信聯盟(ITU)官方網站:https://www.itu.int/en/ITU-D/Statistics/Pages/default.aspx
2.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judicial.gov.tw/default.aspx
3. 司法院統計,105年至107年法院辦理通訊監察業務概述,(二) 核發案件數及線路數。
4. 5G行動寬頻技術發展趨勢研究,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資訊安全開放資料平台研發與惡意程式知識庫維運」計畫之分項計畫六。
5. Skype 使用加密呢?,Skype說明,載於https://support.skype.com/zh-Hant/faq/FA31/skype-shi-yong-jia-mi-ni。
6. 國家訊傳播委員會,2018 年第 4 季行動通訊市場統計資訊。
7. 警政統計通報,107 年詐欺案件概況(108 年第4 週)。
8. LINE Transparency Report,載於 https://linecorp.com/zh-hant/security/transparency/2017h2。
9. Facebook之執法機關相關資訊,載於https://www.facebook.com/safety/groups/law/guidelines/。
10. 臉書公司的資訊透明度報告,載於:https://transparency.facebook.com/government-data-requests。
11. Google資訊公開報告,使用者資訊調閱要求,https://transparencyreport.google.com/user-data/overview?hl=zh_TW。
12. 法務部行政函示,87 年6 月29 日法律字第021375 號。
13. iOS 安全性指南—白皮書,美國蘋果公司,2018年1月。
14. Norton安全中心,「什麼是木馬程式?」,載於:https://tw.norton.com/internetsecurity-malware-what-is-a-trojan.html。
15.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0319 總統、副總統槍擊案專案報告,載於:https://www.cib.gov.tw/Home/page319。
16. 陳雨凡,《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各修正版本比較,司法改革雜誌第99期,2013年12月。
17. 教育部,網際網路(Internet)簡介,載於: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News_Content.aspx?n=697CD84F427DE922&sms=954B3E2521E9F948&s=33FDC4981734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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