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在就職演說昭示:「我們要打破過去中央集權又集錢的威權心態,落實『地方能做、中央不做』的地方自治精神,讓地方與中央政府一起共享資源、一起承擔責任。」我國為單一國政體,中央與地方本為一體,中央乃地方的集合體,地方則為中央之構成單位。面對地方民主的崛起、新地方主義的興起、全球化與分權化等趨勢,中央與地方將是「合夥關係」,而非「隸屬關係」。 為建構中央與地方政府關係,傳統威權模型與交易市場模型,在市民社會、民間經濟及新公共管理浪潮的挑戰之下,各國紛紛採取市場導向、參與導向、彈性導向及解制導向的「制度模式」,致力擴大及整合公共及民間資源,發展多元治理、合作治理及功能整合的體制。 後精省時期,縣市政府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因應憲政變遷,中央與地方應加強府際關係,構建堅實的制度模式,尋求平衡發展與合作,才能達成國家統治機能與民主政治的平衡,擴大協力合成事項領域,建立穩定平衡的政府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