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與「緣起」思想為佛教基本原理。所謂佛法其實是「實踐倫理」一「三輪體空」;「施者,受者,所施之事或物,都無『自性』」。實踐的標的、方法故也「無自性」,「沒有主義」。結合「佛法」與「動物倫理」的實踐,首先應在「人與動物互動的想像關係」上,將佛教輪迴與業果的論述,回歸到人的世界上。意即:人類動物的「非善」不必再透過非人類動物的受苦來呈現。當動物倫理挑戰傳統社會人與動物互動的知識與權力關係時,「愛與慈悲」嘗是後者的「擋箭牌」或「外衣」。缺乏知識與權力做後盾,「動物倫理」或「愛與慈悲」都會空洞化。而即使有知識與權力的支持,如果沒有撥開「愛與慈悲」的擋箭牌或是外衣,動物倫理仍將受到扭曲。佛法支持的不是「動物倫理」,而是「動物倫理」的實踐。佛法的信仰者不信仰哪一種「動物倫理」,其實踐與思考動物議題的立足點只在於哪一種因緣條件和「人與動物關係」下能落實實踐「動物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