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被視歷來規範人與動物互動關係的倫理學理論,描述它們各自的立場,並解釋為何動物的道德地位會在我們的回顧與評論中扮演關鍵的角色。以今日眼光觀之:希臘時期亞理士多德的理論顯然含有性別和階級不平等的意涵;猶太基督教義衍生的理論不易說服無此宗教信仰的人;而近世真有悠久傳統的契約論,似亦未能使其追隨者充分依約踐履他們對動物的間接責任。另一方面,康德視人為其本身目的的理論,以及主張人對動物有直接責任的效益主義,被近年來逐漸推廣的「權利觀點」吸納、借用。「權利觀點」正在成為當代動物權哲學中重要的一支,與同時期的深層生態學和生態女性主義相較,它的主張真有明確的實踐意涵,簡言之,就是試圖透過修正既有理論,要求人們逐步中止使用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