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將「舞蹈的藝術」分爲編創、表演與學習時,會面臨什麼問題?當舞蹈被歸類爲傳統與現代、社交性與藝術性,又如何影響我們對其產生過程的詮釋?本文探討編創舞蹈兩種迥異的定義,以評估它對全球的舞蹈與舞蹈創作的理解。我將評析編創舞蹈的意識型態之轉變,尤其著重在其如何鞏固和規範舞蹈訓練,並舉不同藝術性與社會價值的舞蹈種類爲例。透過檢驗編創舞蹈在不同歷史時期所展現的文化意涵,希望能提供一種當今的觀點,以理解目前我們如何教導和理解來自世界各地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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