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的景觀資源評估,一般均使用於地區勘選具觀光遊憩發展潛力分析使用。本研究綜合運用其分析方法,而將台灣地區依據都市計畫程式公告實施二年以上之風景特定區,選定十八處,結合景觀資源(自然及計畫)與地區發展型態,採用因數分析進行影響因素的綜合分析及評價,確定影響風景特定區發展影響的主要成分因數,並以因數得點將十八處風景特定區適當的歸類,以資分析其發展成效。該項探討將可做為台灣地區有關風景特定區計畫發展課題,與適當對策建議的參考導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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