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以敦煌伯二五一一號韋澳《諸道山河地名要略》第二殘卷與相關古籍互校,僅舉可校訂古籍譌誤之六例。其中可細分為校訂杜佑《通典.州郡典》誤者四,劉昫《舊唐書.地理志》誤者五,歐陽修、宋祁《新唐書.藝文志》與樂史《太平寰宇記》誤者各一。凡此,可見唐寫古本之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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