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老年人口數的增加,老年的失智患者的比率亦隨之增加。內政部資料顯示重度及極重度失智患者佔失智患者的半數以上,由於末期失智患者的認知及身體功能隨著疾病進展終至持續植物人狀態,照護上需全由他人協助,加上生物技術及醫療科技的精進,加重在醫療照護決策過程倫理考量的複雜性。民國九十一年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雖合法的同意末期病患不予以或撤除治療的施行,但因醫療決策過程的諸多倫理考量,使得真正執行的情況並不多見。因此,本文乃針對重度失智病患不予以或撤除治療的決策過程做初步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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