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受教育水準標誌的學歷文憑和作為顯示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職業資格,既是持有者工作能力和將來可能取得工作業績的一種價值指標,又代表著該人獲取金錢的能力和經濟收入水準。離婚時,對於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借助另一方的付出、婚姻的支持而獲得的學歷文憑、職業資格等意味著人力資本獲得較大提升的證照,能否視為夫妻「財產」予以分割的問題,英美國家的立法、司法已有明確予以肯定。婚姻法在離婚時分配婚姻利益方面,應當關注婚姻在人力資本上的投資與獲益問題,以公平維護當事人雙方利益;建議將學歷學位、執業證照或資格視為夫妻財產予以分割,以預防或克服夫妻一方利用婚姻獲取較大利益的同時損害另一方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