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發展過程中,我國公務人員與人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難免因糾紛面臨民、刑事追究等問題。政府為負起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卻無端涉訟或受到人民侵害之風險,自不能袖手旁觀或置之不理,以維公權力及公務人員之尊嚴,乃有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制度之建構。惟該項制度施行迄今,由於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過於簡略,大致均依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及相關函釋辦理,形成許多適用上問題及爭議。因之,實有必要一併探討,期有助於此項制度更為合理化,並符合法律明確性或授權明確之原則,以及制度建構之目的。同時,如何防止公務人員濫用國家資源,建立合理涉訟輔助事項,亦有待合理規範。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