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常態編班一直是教育部長期以來的政策,然數十年來,各縣市和各國中似乎對此政策常存有不小認知上和作法上的差距。教育部對此難題,乃從修訂「國民教育法」,賦予國中常態編班法源,並據以頒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著手,要求各縣市和各國中,自94學年度起,確實依法行事。本文主要目的係針對國中編班的法規和現況作一探討,以了解其中的原委和問題,退而提供給教育工作者,於理想和現實之間,如何拿捏分寸的省思和想像。根據探討結果,作者認為,新訂頒的準則融合了常態編班與能力分班的精神,也多少縫補了其間的鴻溝,應可「暫時」作為國人的「共識」。然而,從實踐中修正理論及政策,亦是值得有關人士多予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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