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藏省自1996年針對金融制度改革進行討論,由金融審議委員會提出金融大改革的構想及相互跨業等五種跨業經營模式,其中控股公司的討論甚多,並成為橋本內閣推動金融大改革的重點。日本在1997年修改「獨占禁止法」,同年12月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整備法」及「銀行控股公司創設特例法」,並自1998年3月實施。 本文探討控股公司與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背景、金融控股公司在實際上的運用、日本設立之四家金融控股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未來發展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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