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率時期的到來,結構型債券(structured note)挾其「保本」訴求,吸引國內許多定存族的青睞。近來見諸報端媒體,有大肆鼓吹其產品利基者,但也有持負面見解,並強調其非為確實可保本之金融商品,申購人容易血本無歸;甚且有直指其為非法產品者。 本文將以三大構面探討結構型債券1.結構型債券的保本訴求,包括為其正名、受託架構、適法性及發行機構違約機率;2.投資者的四種投資風險,含發行機構的信用違約風險、連結標的物之波動或連動區間的突破風險、流動性風險、費用及匯率變動等風險;3.選擇結構型債券的考慮要素,本研究列出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債券型式、附買回條款、次級市場買賣方式及參與率等二十項參考要素。由於市場看法分歧,若能從產品結構、法律規範與主管機關之函令,對結構型債券實務運作加以嚴密檢視,如此,消費大眾才對結構型債券有更進一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