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917年的白話文運動,提倡以平民的白話代替傳統的文言,遂而引發了新舊文學雙方的對峙與論辯。當時的中國,由於政府教育政策的訂定,使得白話的傳播迅速獲得確立與保障。相較於中國白話文運動在短短幾年便能推展順利,台灣則是歷經漫長的鏖戰,最終要到戰後國民政府來台後,白話文才取得絕對的優勢。日治惠期的台灣,由於日文是官方語文,當時的白話或文言漢文其實都無法取得主流的優勢地位。 關於這場發生於漢文文學界的文白語言之爭,在台灣一段統稱之為「新舊文學論戰」(1924-1942)。這場論戰造就了台灣新文學生成的契機與茁壯的可能,改變了過往舊文學一枝獨秀的局面,稚歷來研究者,對此卻存有兩項盲點。其一,研究者常從「新文學」的立場出發,去論述其間的過程或結果,對於舊文人及其表現往往給予負面評價,未能真正掌握舊文人的處境與心態。其二,則是研究者未對1924年至1942年的論戰作歷時性的考察,而慣以二○年代的論戰情況等同於全部的論戰過程,遂無法明瞭當時新舊文人在論戰爆發後十餘年間的肆應反省情形。 筆者擬由舊文人的立場出發,除了嘗試釐析此一論戰的主要糾葛外,也企圖掌握舊文人在論戰發生後的應變與思索。而新舊文學論戰,本就是文學上的新、舊典律(canon)之爭,因此文學問題的探討自不能免。本文以典律反省及其背後所隱含的文化思維為論述主軸來加以說明,重構雙方在文壇中面對日本殖民帝國政治/文化的強勢威脅下所產生的複雜關係,進而尋找歷來所謂新、舊文學彼此對立的詮釋下,是否存有協力的空間?同時也重新思考舊文學/舊文人在日治時期台灣文學中的位置與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