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此討論的「尊尊」之義,主要是以《儀禮.喪服》為基礎文本,以父子、夫婦、兄弟三者為研究對象,考察在宗法制下,以「尊尊之義」和「親親之殺」相互作用下的家庭倫理關係。首先,討論「尊尊」原則對喪服制服原則的影響,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以父子為嫡之正體的宗法制家庭倫理。其次,分別對父在為母的壓降、女子出嫁與男子出繼的出降進行詳細的文本分析,探究「尊尊」原則是如何在服制上處理和安排複雜的家庭關係。最後,論述隨著後世宗族觀念的改變,「親親」在家庭倫理中不斷得到強化和鞏固,「尊尊」觀念的影響更多的體現在對父母的尊崇上,并最終形成一種普遍接受的「孝道」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