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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大學生選修體育課程意願之探討

摘要


教育部(2003)在「增加學生運動方案」之政策中,提出倡導校園運動風氣,建立規律運動習慣,預定年提升學生運動人口2%,四年增加8%,要達到每位學生每天至少累積30-60分中的身體活動時間,以享受終生運動樂趣。在大專學生的階段目標即為享受運動培養:1.人人參與運動2.增進健康體能3.培養終生運動。 但自民國八十三年(1994)大學法修正頒布後,大專院校的體育課程、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實施層面上産生了各校自主的現況。在各大專院校中如何開課及修習的情形,便成了受到廣為討論的議題,例如:體育課應當訂定為必修或者是選修,以及修課年限的多少;體育課程應否給予學分,其學分是否包含在各學系畢業總學分之內等的問題。因此,各大專院校莫不經過縝密的研討後推出可行方案,並付諸實施。而近年來,以各校學生實際選修體育課程的情形來看,其實施並不理想。因此,已無法透過體育課讓學生學習和增加運動的機會,提升學生健康體能。所以,筆者認為體育課已經不能再用傳統的模式來經營了,應該利用行銷學的概念、手段,積極為體育課找出競爭優勢、誘因,吸引學生來選修,才是經營體育課的趨勢了。否則,將來體育教師可能面臨空有體育課程,但卻苦無學生來修習課程之窘境。暫且不論目前之困境有多少,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學校體育是培養一個國民養成終身運動習慣的主要環節。而體育這一門科目,也是每一個人在人格養成教育中-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內涵。因此,體育課實在是一門重要的課程。

關鍵字

大學生 體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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