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財會準則公報第34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已於日前公佈,其中的重大改變,在於對若干金融商品之評價方法,由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改為公平價值法,且其公平價值變動數應列入當期損益,亦即,公平價值之衡量,將對當期損益產生重大影響,而這也使得公平價值衡量成為問題之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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