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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氣候變遷因應法之修法重點-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黃偉鳴副處長兼氣候變遷辦公室副主任

摘要


去(2021)年英國格拉斯哥舉辦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會議(COP26)形成《格拉斯哥氣候協議(Glasgow Climate Pact)》,訂定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的目標,目前全球已有140國已承諾推動達成2050 年淨零排放,臺灣也是其中之一。明(2023)年開始,國際將有加快腳步的趨勢。歐盟將在明年施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申報,須申報輸入歐盟產品的碳排放量,對於未達到碳排放目標的產品,將於2026年開始徵收須繳交碳邊境調整費,也就是俗稱的「碳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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