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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論虛擬兒童色情之刑事規制—對於「國際共識」的觀察與反思

A study on the criminal regulations of virtual child pornography: observation and reflec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指導教授 : 李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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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兒童色情是指「以兒童(未滿18歲之人)為描繪對象的色情作品」。兒童色情的製造過程須對實際的兒童為性濫用、性剝削者,稱為「真實兒童色情」;反之,無須為實際的性濫用、性剝削者,則稱為「虛擬兒童色情」,例如內容涉及兒童的裸體或性行為的電腦合成照片、電腦繪圖、動畫、漫畫等。我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目前僅規制真實兒童色情,但有論者主張應修法將虛擬兒童色情也納入規制,理由在於真實與虛擬可能難以分辨,且虛擬兒童色情同樣會刺激、助長兒童性濫用、性剝削;不過,反對規制論者也已經指出,贊成規制的理由不僅違反罪疑唯輕原則,更欠缺危險性的實證基礎。儘管如此,藉由對於相關國際公約、區域協定及各國立法例的考察,我們發現不僅「國際共識」贊成規制逼真的虛擬兒童色情,甚至有不少歐美國家也早已將非逼真的虛擬兒童色情入罪化。然而透過對於「國際趨勢」的反思,我們將會發現,所謂「真實與虛擬難以分辨」的問題很有可能並不存在,而這種正當性存疑的「國際共識」,其實只是一種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效用的「象徵刑法」而已。從法社會學的視角來看,配合著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需要,神聖、純潔、無性的理想兒童形象應運而生,成為性道德規制的一環,而戀童者則因為褻瀆了純潔的兒童而被妖魔化。再加上現代風險社會中,犯罪風險被過度放大,亟欲消除內心不安的民眾只能訴諸政治化、民粹化的象徵刑法,象徵地標識出危險份子並予以嚴懲,藉由這種「象徵的風險管理」來獲得虛幻的安全感。所以本文初步認為,這樣的「國際共識」並不宜貿然採納,否則很可能破壞刑法基本原則,使刑事規制淪為單純的「替罪羔羊」機制而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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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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