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農會在地方政治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過去有相當多的研究探討國民黨以及地方派系對於農會的控制;本文從另一個角度切入,討論基層農會當中,內發性的派系於改選時的競爭對立。首先,格林市農會的兩個派系激烈爭奪農會的各項職位,以農會「三巨頭」為目標的派系領導者自上而下操盤,積極解決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之下,關於提名與配票的難題,為的是極大化擁有的會員代表席次。其次,民進黨政府於第十四屆(2001年)農會改選前,修改會員代表選舉理、監事的投票方式,規定一律採用「限制連記投票」,而國民黨政府於第十六屆(2009年)農會改選前,將選舉制度修改回「以全額連記投票為原則,限制連記投票為例外」;不過,格林市農會第十六屆改選,兩個派系皆掌握三分之一以上會員代表的支持,會員代表最後以限制連記投票選出理、監事,顯示國民黨政府的選制變革對格林市農會沒有造成實質的影響,理、監事會依然由兩個派系「共治」而非一派獨大。第三,在格林市農會,總幹事掌握的人事權與資源分配權使其成為派系中的領頭羊;另一方面,由於理事會有可能拒絕聘任合格的總幹事候聘人,因此有意角逐總幹事之人必須預先爭取理事的支持。總而言之,為了達成個人目標,參與格林市農會改選的候選(聘)人互相結盟,派系之間的對抗成為農會改選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