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29.67.26
  • 學位論文

我國監察院之變革與發展(1945-2009)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trol Yua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1945-2009)

指導教授 : 邱榮舉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摘要


權力分立理論強調分權與制衡,孫中山的五權憲法論,將監察權獨立出來,使我國監察院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考試之外,且具有與之平起平坐之地位。 本論文主要研究目的,在於研究我國監察院之變革與發展(1945-2009),從介紹權力分立之理論及監察權的相關理念為始,其次,再就監察院的變革史,觀察縱向的動態發展,自監察院之源起肇始,進而探究監察院從1990至2005年間,經歷憲法多次修改,其憲法上定位、組織與職權如何變遷。依照我國憲法之相關規定,監察院的職掌範圍非常廣泛。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接下來藉由介紹西方監察制度之概況,及深入探究北歐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採用比較分析法比較兩國的監察制度,進而瞭解我國監察院之不足與優勢。最後,也是本文最重要之處,乃為觀察監察院行使運作監察權時產生之問題及困境,計有制度面與實際操作面兩大方向的諸多問題,作者集結了既有的文獻與個人的創見,提出13項的改革方針、1個理想的變革方案與監察委員提名制度之檢討,描繪出監察院未來改革之藍圖。不久前監察院甫脫離空轉之命運,希望藉由本論文之研究,對監察院有一整體性的考察與觀照。

參考文獻


薩孟武,1953,《政治學》,台北:三民書局。
彭錦珍,2005,〈從北歐監察使制度發展論我國監察權之獨立行使-以瑞典、芬蘭、丹麥三國為例之探討〉,《華岡社科學報》,第19期,頁61-92。
陳新民,2005,《憲法學釋論》,台北:自版。
曾建元,2001,〈論台灣修憲與選舉政治〉,《律師雜誌》,第二六八期,頁77-99。
李文郎,2004,〈監察制度與監察使:一項國際性的分析〉,《白沙人文社會學報》,第3期,頁155-188。

被引用紀錄


許乃丹(2013)。地方議會對地方行政首長之適任性監督-從地方制度法第八十四條為出發〔碩士論文,國立臺北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23-3101201319151700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