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立理論強調分權與制衡,孫中山的五權憲法論,將監察權獨立出來,使我國監察院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考試之外,且具有與之平起平坐之地位。 本論文主要研究目的,在於研究我國監察院之變革與發展(1945-2009),從介紹權力分立之理論及監察權的相關理念為始,其次,再就監察院的變革史,觀察縱向的動態發展,自監察院之源起肇始,進而探究監察院從1990至2005年間,經歷憲法多次修改,其憲法上定位、組織與職權如何變遷。依照我國憲法之相關規定,監察院的職掌範圍非常廣泛。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接下來藉由介紹西方監察制度之概況,及深入探究北歐瑞典國會監察使制度,採用比較分析法比較兩國的監察制度,進而瞭解我國監察院之不足與優勢。最後,也是本文最重要之處,乃為觀察監察院行使運作監察權時產生之問題及困境,計有制度面與實際操作面兩大方向的諸多問題,作者集結了既有的文獻與個人的創見,提出13項的改革方針、1個理想的變革方案與監察委員提名制度之檢討,描繪出監察院未來改革之藍圖。不久前監察院甫脫離空轉之命運,希望藉由本論文之研究,對監察院有一整體性的考察與觀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