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基金是全球金融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之一,近年來更將觸角伸至亞洲。我國也無法外於此種潮流,2006年至2007年是私募股權基金來台投資的高峰期,著名案例包括SAC入主萬泰銀行、新橋資本投資台新金控、橡樹資本收購復盛以及已破局的凱雷集團收購日月光等。我國應對私募股權基金採取何種規範態度,成為執政者必須審慎思考的課題之一。本文擬研究私募股權基金在我國應循何種管道設立、以及我國應如何管制外國私募股權基金來台投資以確保本土產業永續經營兩個問題,而將重心放在前者。 本文第二章先介紹私募股權基金之概念與風險。由於設立私募股權基金之一大考量在於投資人保護,因此第三章以美國為例,探討私募股權基金之投資人得透過何種途徑保護其權益。第四章則觀察私募股權基金活躍國之立法例,並從私募股權基金發展至今所產生的問題切入,探討管制私募股權基金之必要性及方式,作為我國之借鏡。第五章則回歸我國。首先,私募股權基金在我國設立最直接之途徑,是透過我國的創業投資。創業投資在國外也是一種投資公司或投資信託,然而,我國現行法制卻未將之納入投信投顧法等相關規範中,而私募股權基金也無法依投信投顧法設立。為求法制之完善以保護投資人及健全資本市場,應酌予修改投信投顧法之規定。至於外國私募股權基金來台投資,則應避免其讓我國公司承擔過高債務,以免削弱我國公司之體質,長期下來有害我國之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