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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西魏北周時期地方勢力型態探討-以軍事結合為主

The Types of Local Power Elites: Case Studies from the military pespecitve in the 5th and 6th Century West-Northern China

指導教授 : 甘懷真

摘要


漢朝藉由儒學取仕,將地方社會勢力納入統治政權,而實行皇權統治。但是儒學取仕,卻使得地方勢力者,分化為能進入中央任官的儒學化士族,以及擔任地方官,而且儒學素養較低的土豪層。又因為漢代選官,以鄉里議論與儒家素養為標準,使得土豪、士族這些地方勢力者間,形成了認同自身所在地的「地域分化」現象,與士大夫階層認同感。在東漢後期的清流運動與黨錮之禍以後,士大夫們在主觀上又形成彼此認同,且跨區域的全國性士大夫階層,並且在士大夫階層中,又有上、下階級的分別。所以到東漢末年為止,地方勢力者已經形成了地域與階級的多重區分。又在九品官人法之下,進入中央官僚的途徑被壟斷在某個特權階層手裡,形成一批具有世襲政治與社會地位的門閥士族。而那些無法進入中央官僚界的地方勢力者,大多擔任地方官職,於是又加深了地方勢力者之間,地域與階級的區分。 但是地方勢力者具有影響鄉人動向的地方勢力,相對於皇權統治而言,可能成為潛在的威脅。不過魏晉南北朝到隋唐政權的建立,就北朝而言,大體上還是維持皇權之下的官僚統治與地方郡縣制度。因此在漢唐之間的這段歷史,怎樣看待士族(地方社會勢力)與國家的關係,就成為引人關注的課題。循著這樣的脈絡,對於士族與國家關係的課題,在中國與日本學界都已經有相當多的討論。不過以日本學界從基層社會,到地方勢力的形成,再就地方勢力與國家官僚統治的關係,提出了一套比較完整的論述架構。這套架構是將魏晉南北朝視為「貴族制統治」時代,所謂的「貴族制統治」,是說貴族具有獨立於皇權之外的統治力量。而且這種統治力量,以貴族進入朝廷,透過官僚機器而發揮他們的統治權力。貴族所以能夠進入官僚組織,則是由於他們的門第聲望與人格特質,而在鄉里社會獲得鄉民的支持與鄉里輿論。對於貴族獲得鄉里輿論,跟他們官僚身份間的關係,則是由於九品官人法,以同鄉士人的評價,決定地方勢力者的鄉品等級。因此鄉里輿論也就是鄉品的基礎,所以貴族的統治權力乃來自於鄉里社會,而不是王朝的政治權力所能夠干涉。 這種論點預設了貴族以進入官僚組織,藉由國家的官僚統治機器,而施展統治權力。在貴族制統治的研究脈絡上,所假定的貴族是具有門第聲望,與實踐儒家道德的人。而且因為鄉里輿論具有地域範圍的層次性,鄉里社會中的複數地方勢力圖象呈現出勢力強弱的從屬性。 但是前面也提到,由於九品官人法的施行,更加深了地方勢力者之間,地域與階級多重分化。對於地方勢力者間的多重分化現象,如果把政治中心跟文化先進地區,比作核心區。而中央統治力較弱,以家族或鄉里因素,能發揮較大影響力的地方,比作邊陲區:位於核心區的地方勢力者,能對邊陲區進行政治支配與經濟掠奪,因此地域與階級多重分化下的地方勢力,對於生存資源與經濟利益的爭奪,或許會出現勢力競爭的狀態,而且這種競爭性,也表現在對官僚職位的爭奪上,因為地方勢力者還需要透過官僚組織的集體力量,才能擴大自身影響力,支配其他階級。 不過論文除了分析地方勢力的競爭現象外,也想藉由案例中地方勢力者,何以能對鄉民發揮影響力,如他們號招鄉人建立武裝團體的管道是什麼,進行探討。此外,探討大族與鄉民的結合關係,不應忽略了中國在地域與族群上的不均質性,所以論文藉由對不同地理環境與族群的地方勢力,針對地方勢力者的社會基礎,如他們是以什麼為媒介而與鄉人或徒附勢力發生聯繫,作個案分析。不過由於論文材料主要出自正史傳記,所能看到的面向有限,因此這些結合的聯繫,可能也應該看作是案主與其徒附勢力的其中一種結合面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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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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