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倫理學體系皆犯了一種錯誤,亦即未能看出作為其研究對象的生命『本身』,乃具有神秘的價值。在一切自然的生命中皆可發現精神的生命」,亦唯有能不受各種體系所左右,超越於各種體系的指引,保持其自然的生命者,才能真有所謂精神的生活可言。因此對所謂「童心真人」的探究,實際上是關於真正倫理與道德,乃至於所有精神活動的唯一前提條件。同時,能夠保持之以完成其個體人格與自由精神之為其生命課題與否,同時也牽連著「人的自由與奴役」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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