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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唐宋禮書研究──從公禮到家禮

The Study of Ritual Book in Tang and Song

指導教授 : 高明士

摘要


中國之禮典傳統,從西晉《新禮》開始,以「禮經」為本,「五禮」為體,目的在呈現「今王定制」的國家禮儀,以作為國家禮教的準繩。然而為維持當代禮制之權威,禮典必須不斷進行修訂,方得維持行用不墜。在禮典的運作上,是以「失禮入刑」作為準則,透過令、式而法制化,違令、式,則以律懲罰,藉以鞏固「禮典」的權威。這個傳統在隋、唐臻至成熟,《大唐開元禮》是集其大成,故《開元禮》成為中古禮典傳統之典範。 但在安史亂後所引發的政經社會大變革,使律令制之權威發生動搖,讓唐代後半的禮典,只能彙集《開元禮》後之「變禮」,其功能僅作為太常禮官行禮時參用之範本,禮典教化之功能乃相對萎縮。然而此模式為北宋所承襲,宋太祖完成《開寶通禮》後,繼位之君主均不願大幅更動太祖之家法,於是延續唐代後期之編纂模式,僅整理《通禮》後之變禮,而非重撰現行之禮典。宋仁宗時雖曾大規模修撰《太常因革禮》,不過其內容在對照前後禮典文字,以示當今禮制是由古制「因革」而來,所以《因革禮》雖表現禮典的新體例,但仍不脫整理變禮之模式。若追溯「因革體例」之源頭,應是由中唐之《大唐郊祀錄》所開創。宋徽宗一度欲重振「今王定制」之禮典功能,而撰成《政和五禮新儀》,但只是曇花一現,南宋的禮典仍舊是模仿《因革禮》之體例而編纂。因此,唐、宋國家禮典有別,唐代重視「當代性」與「完整性」,宋代則注重「沿革性」與「修正性」。 中古禮典傳統於唐代成熟,並在唐、宋間發生轉變,這也意味著唐、宋之際,不論是皇權與社會均出現變化。首先是禮官系統與修禮機制的轉變。從西晉《新禮》至《開元禮》,五禮禮典最主要的修撰方式,都是由皇帝委命碩儒重臣領銜組織編纂團隊,或另立機構來進行修撰,太常寺與其禮官僅是執行國家禮儀與整理典禮儀注之單位。所以中古禮典的修撰,太常寺並非要角。不過從唐玄宗於太常寺內設置「太常禮院」後,使太常禮官在編纂儀注的職能得到加強,因此國家由太常禮院彙集變禮儀注,以取代五禮禮典部分之功能,遂成為唐、宋間禮典編纂之常態。 再者,漢代皇帝雖欲藉由修撰「漢禮」以彰顯教化,但始終無法取得儒臣共識而未成。中古時皇帝組織儒臣完成五禮禮典之修撰,使得皇權於禮制上得到相當之伸張。唐玄宗時為將道教祀儀編入五禮而設置禮儀使,後來禮儀使雖轉變成臨時差遣,不過在宋代,因由宰輔兼領禮儀使職,代替皇帝主持典禮,其中有許多禮儀並非禮典所載,而是基於皇帝個人信仰或意志而舉行,這些祀儀透過儀注化而逐步納入禮典中。皇權本擁有最高之統治權力,當皇權逐步介入禮典的編纂與執行後,禮典原本承聖人禮教而教化天下之功能,已相當程度轉變成在貫徹皇帝之意志於天下。 此外,國家禮典為求於當代行用,其中有若干儀制並非來自傳統禮教,例如「行香」是來自佛教的儀式,「寒食上墓」則是源自地方民俗。正因為求合用於「當代」,於是禮典就必須具備「可變」之特質,所以「禮典」的性質與「禮經」並不相同,但二者之間定位與目的不同,可是又相互依存。 唐、宋為加強禮典的行用,於是在科舉考試中設立禮典科目,以鼓勵士子研習國家禮儀。後來北宋因為政治社會的變化,禮典的內容無法因應時局而修正,使得國家禮典的行用效力與教化功能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以「家禮」相標榜的門第貴族雖漸趨沒落,但取而代之的科舉士大夫為維持仕途,於是相繼致力於家禮之修撰,盼能獲取中古門第之社會地位,並挽救日益低俗之民風。這也使士人關注禮制與禮書的焦點,由「國家禮典」逐漸轉移到「家禮」。最具代表性的家禮類禮書,就是朱熹的《文公家禮》。 《文公家禮》承司馬光《溫公書儀》之餘緒,綜合古禮與兩宋諸家禮書,反映科舉與平民社會需求的禮書,加上朱熹地位崇高,在門人同道的不斷宣揚下,到了元代成為國家量定禮制之參考範本,明代更將《文公家禮》頒行天下,《文公家禮》乃正式具備國家禮典之功能。透過《文公家禮》,可以探知中國平民化之科舉社會已經成熟。所以國家若再用偏重規範官人的國家禮典來推行禮樂教化,已無法真正落實。禮典化的《文公家禮》,至此確立其作為士庶禮儀仲裁者之角色,強化皇帝統治基礎。所以唐、宋政治社會的變革,也使唐、宋禮書的編纂過程出現質變,其重心由公禮轉向到家禮。

關鍵字

禮書 禮典 儀注 公禮 家禮 太常 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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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ual book ritual code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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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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