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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道德性與罪責--對尼采道德系譜學的一種解讀

指導教授 : 顏厥安

摘要


以「道德性和罪責」為研究核心,「尼采道德系譜學」為研究標的的這樣一本論文,主要想要回答幾個問題: 為什麼標舉道德性(morality)?為什麼突顯罪責(guilt)?為什麼是尼采的道德系譜學中的道德性與罪責? 筆者的關懷核心,在於現代性(modernity)的問題,在特定時空結構限制下的我們,為何如此行動?或者借傅科在〈論何謂啟蒙〉中所描述的,當下(the present)作為一種斷裂,我們的行動和過去的人類行動相比,具有截然不同的獨特性,而啟蒙作為一個形成這種斷裂的事件,是一個怎樣的事件? 而筆者最終想要探問的,是身為一個在現代•台灣這樣的特定時空限制之下所養成的我這樣一個法律人,以及所有在我週遭的人,是如何行動的?對這個問題限縮的第一步,是回到歐陸的現代性問題來作探問,這當然是由於該種以法治(rule of law)、自由(liberty)、和民主(democracy)為核心價值的西方模式已經相當程度也成為台灣社會的運作模式,所以筆者認為必須這樣開始: 從台灣的現代性問題回溯到歐陸的現代性問題,繼而回溯到道德主體如何形成的問題,而後鎖定尼采的道德哲學中的道德性與罪責這兩個關鍵字,最後統整出意志模型與罪責模型用以觀察啟蒙後理性統治的諸多現象。本論文採用一種雙重限縮的研究方式,一方面以『對道德主體形成的觀察』限縮『尼采的諸多作品』而選定道德系譜學作為研究標的,另一方面,以『尼采的道德系譜學』限縮『道德主體形成的觀察』而選定道德性和罪責為研究核心。 論文分為五章,除了第一章導論說明這本論文的主要問題意識以及道德系譜學在尼采諸作品中的位置,第二章筆者主要整理系譜學的第一篇,第三章主要整理系譜學的第二篇,第三章則是筆者針對道德性與罪責這兩個關鍵字,作出來的一個統整,筆者嘗試使用意志模型和罪責模型來質疑當代法律建制的前提,即自由意志這樣的假設,存在何種根本問題。第五章是簡短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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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料

參考文獻


卡爾•白舍客(Peschke, Karl H)
尼采(Nietzsche, Friedrich)
休謨(Hume, David)
伯格曼(Borgmann, Albert )
哈伯馬斯(Habermas, Jürgen)

被引用紀錄


董瑜(2015)。當代過失犯理論的反省-以人的形象為中心〔碩士論文,中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0/cycu201500749
張永政(2018)。論制度缺失下的期待可能性〔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800208
黃柏翔(2008)。精神病性疾患及解離性身分疾患行為之有責性認定〔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8.01733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