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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金融監理調查權之研究

A Study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指導教授 : 陳志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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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論文主要係針對民國93年7月1日成立之新的「獨立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有關其所受賦予之「調查權」之相關研究,而重點並為該會針對「金融犯罪」之「調查權」之研究。按金管會之產生代表我國正式朝向金融監理一元化之目標前進,而立法之際為了達到「檢肅不法」之目的及展露其為獨立機關之超然地位及權責,立法者特別賦予其包括「準司法權」在內之各項「調查權」,而究竟相關之法規範是否完整?有無牴觸其他法規或違背既有法律之原理、原則?其實際行使、運作情形又如何?有無缺失?問題原因何在?應均有深入探討之必要。 在探討前述問題之前,本文認為必須先釐清;「金管會」此一「獨立機關」之獨立性究竟為何?如果其確實為可以「獨立行使職權」之機關,則理論上應即須落實「委員制」之精神,亦即事事應由「委員會」來議決,然「金融犯罪」之調查,似乎並不適合如此緩慢而多數決之「指揮」方式,況實務上,其似又完全聽憑「主任委員」一人負責實際指揮?因此,本文將首先就金管會之獨立性予以探討。其次,才能進一步討論與之關聯而產生,新受賦予之「調查權」,而本文並將討論重點置於「金融犯罪」之「調查權」之相關問題上。

關鍵字

金管會 金融監理 調查權

並列摘要


omit

並列關鍵字

Investigation Supervision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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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站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04年年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編,2005年6月。

被引用紀錄


吳芸臻(2011)。台灣金融監理制度變革之政治經濟分析,1949-2011〔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1.01490
胡峰賓(2010)。新金融秩序下金融控股公司監理法制之再建構〔博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0.1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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