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雲門舞集成立以降,台灣現代舞壇如雨後春筍般成立各種大小規模的舞團,透過組織化經營與資源整合,新製作檔數與演出場次也隨之增加。2009年文化部推出新版「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在這個具官方公信力且已長期實施的補助規章之下,將台灣現代舞團歸類成三種等級:卓越級、發展級、育成級,協助團隊在適切規模階段獲得相應補助資源。 本研究以組織變革理論之引發變革因素、變革主導性、變革類型、變革阻力、變革成效評估何結果論述為架構,以2007年至2016年間獲得「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以及2009年「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並曾有級次變動的六個舞團為研究對象,以半結構式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統計訪談五個藝術總監與四個行政部門人員。 研究結論共有五點:(1)舞團變革類型主要表現在任務基礎類型變革,在新任務執行過程,因應舞團既有工作方法和策劃思維已無法負荷變革需求,或是出現變革阻力,更換變革執行方法,進而引發其他基礎類型變革。(2)隨著舞團成長與發展,進入中型規模並設有管理階層組織架構時,舞團受外部因素影響趨緩,轉以內部管理階層抱負與組織成員需求為主要變革引發因素。(3)基於業務開發與人員成長需求,組織各部門設立管理階層並且聘任專業經理人,民主式領導風格有助於落實組織架構職權分配,增加水平整合取向變革主導性比例。(4)舞團營運發展在各項基礎類型變革的相互影響,透過工作生活品質評估各項變革成效,有助改善虛弱的經營體質,穩定組織架構與降低人事異動問題。(5)演藝團隊分級獎助等公部門補助政策,促進舞團擴大組織規模與提升營運體質,補助機制的客觀審定標準協助舞團衡量組織成長幅度,同時卻也可能與舞團藝術發展理念產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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