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個案中介者為忠泰集團所成立之忠泰建築文化藝術基金會,是忠泰集團此企業體建立出來和建築文化藝術等領域做連結的機制,具有連結企業資源與藝術文化的中介角色,而基金會中不同的個人亦隨參與程度與工作分配的變化而具有不同的中介功能。個案執行力之探討主要將透過非正式溝通談話或非組織性的執行行為賦予架構,分成執行力組織、執行力人員、執行力策略、執行力營運流程等面向進行分析。 研究結果顯示,個案基金會組織架構會因應不同時期需求而改變。專案執行成果檢視方法,主要為蒐集量化資料,與透過問卷、現場觀察、意見交流討論建議、結案報告、檢討會議等方式獲得參與者主觀感受回饋。評估者包括民眾、執行者本人、同事、主管、合作藝術家等各不同角度的參與者。各專案負責人可在經費許可下具有大多活動內容、執行細節之設計企劃空間。個案基金會內工作人員各自具備不同專業,發揮互補作用,共同特質為願意接受基層工作並善於溝通表達。並邀請學者、藝術家共同組成董事會定期開會討論以多方採納專業意見。 個案基金會領導者同時在母企業集團內擔任重要職務,能夠從企業經營和藝文推廣的雙重角度做思考,是能夠企劃出適用的合作專案,並獲得母企業相關單位支持配合,得以妥善運用母企業資源的重要關鍵因素。所策劃辦理展演活動以建築本業與文化藝術相關面向為立場原則,並以不傷害母企業形象為底線,可明確聚焦避免人員精力及資源分散。管理者與組織成員之間溝通方式直接有效,管道暢通,亦給予相當決策權及彈性,可隨時因應情勢做調整。專案計畫大多由個案基金會主動企劃發想,盡量善用母企業原有的資源做延伸及發揮。營運流程以專案制度做出區隔,企劃過程自由並沒有許多需遵循的程序與限制,參考過去累積之相關案例資料製作期程表,詳細估計紮實預算,能夠將企業在營運及效率等方面著重執行力的管理經驗,展現運用在個案基金會與藝術創作者及母企業合作計畫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