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音樂發軔於十六世紀初義大利佛羅倫斯 (Florence) 的一群文藝「同好會」(Camerata),其成員因不滿文藝復興時期過度複雜的對位作曲手法,使音樂失去了傳遞歌詞的內容情感之功能,而提倡一種新的作曲原則:以數字低音(basso continuo)伴隨著可表達歌詞內含,並使人清晰地掌握主要旋律之聲樂作品。與歌劇及神劇並列,作為巴洛克時期最重要的聲樂類型的cantata,義大利文的原義為「唱」;在音樂上的意義原來符合這種新的音樂美學觀,然而隨著時間、空間的流轉,它的內容也產生了不同的面貌。本文沿著這個樂種在十八世紀德語地區政治、經濟、宗教派系等大脈絡,探討影響此樂種在此地發展可能形成之因素。巴洛克音樂最具代表性的音樂家,約翰•塞巴斯倩•巴赫 (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 ,在世時雖是以精湛的管風琴演奏家聞名於其所處的德語城邦中,身後卻是以其集巴洛克音樂之大成,並將之發揮至極致的作曲家而聞名於世。在他眾多的作品中,又以cantata最能表現他個人的作曲風格和思想趨向。從現有文獻中並沒有看出他曾為任何其所譜寫的音樂創作過歌詞的部份,但是作為一位音樂家和業餘的神學家,在某個程度上,所選的歌詞是否多少反映出其內心的世界,亦是本文探討的一面。和巴赫同時期的路德會正統派牧師艾德曼•諾伊麥斯特(Erdmann Neumeister, 1671-1756),在音樂史上主要的貢獻,就是寫作了引用義大利歌劇中所流行的自由牧歌形式之教會cantata歌詞,而產生了具有宣敘調或三段是詠嘆調的「新式cantata」。秉持音樂之知識是為了使人進入音樂自律世界中的美之研究目的,本文之後半部以巴赫音樂之歌詞背景,及樂曲本身的解析作為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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