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是臺灣進入現代化時代一個重大的轉捩點。其中,摩托車可視為一種文化資產與象徵資本。 1910年代史密斯馬達裝在腳踏車的後輪的形式,即是摩托車早期的雛形,後來改良出更加舒適的摩托車,出現了新型的速克達與三輪搬運車。1920年代哈雷摩托車出現在台灣,二輪單人騎乘用的摩托車,三輪搬運物品用的摩托車跟能搭載雙人的三輪摩托車。1930年代更是出現了國產的摩托車。摩托車的持有者大多為醫生及富商,但對吳新榮而言,摩托車是種經濟生產工具;而對於張麗俊而言,摩托車是種交通往返的工具。此外,摩托車為社會帶來各種交通事故與汙染問題,政府制定了取締規則已規範摩托車的使用,同時,摩托車的表演賽事也引起摩托車的一股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