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以「民間文學」作為一種視角,首先指出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雖然在形式內容,以至於流傳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是人類藉以流傳經驗與知識的二種憑藉:口傳與文字,無論是在靈感謬思,或者是產生意義與思想上,其實都是不斷的在彼此往返的過程中,相互影響、拉扯的。而這樣的例子也可以從台灣文學史上的二場鄉土文學論戰中見到類似的線索。在30年代知識份子以民間文學作為和殖民政府爭奪本島民眾的發聲權與教育權的手段;而70年代的知識份子,則在潛意識中,將民間文學作為論戰的討論基礎中的一個發聲的前提位置。在這樣的脈絡底下,則本文以六、七○年代「回歸鄉土」熱潮中相當活躍的黃春明作為一個例子,從三個層次來說明民間文學如何能夠跨越學科的界線,成為另一種詮釋文本與文化思想。第一個層次是民間文學作為黃春明寫作中的一個素材,本文從民間敘事學的角度,指出民間故事「呷鬼的人」所具有的傳說特質與人鬼關係的辯證,從而以此來思考小說如何被結構的問題。而小說家藉由書寫口傳故事使其創作有了更豐富的樣貌以外,故事本身的意義生產亦會溢出文字作品,而讓小說具有有機質的特徵。 第二個層次則是從思想的角度,指出民間文學作為一個學科,亦有其思想上的歷史背景與變遷。從歐洲、美國對於民俗一詞的反覆界定的過程中,反思七○年代的台灣知識份子,如何思想民間的問題。在鄉土文學論戰前後,黃春明曾出版《鄉土組曲》一書,同時期《夏潮》雜誌亦積極的辦理民歌座談等活動;本文指出當時知識份子雖然在鄉土的脈絡下重拾「民間文學」的素材,但事實上當我們以黃春明作為例子,可以知道當時候民間文學之所以被看見,重點在於「民俗」中所定義下的「民群」,正好是當時候左派思想下必然會被看見的一群人,然而所謂的「俗」的內容,則並不真正為人所注重。在第三個層次,則本文指出當小說家利用「民俗」作為創造鄉土空間的素材時,就算使用了相同的或類似的材料,但是因為生活背景與理解方式的差異,所謂的鄉土空間,事實上卻是各有不同的特徵。最後,本文認為以「民俗」作為指認「鄉土小說」的特徵,或許尚需更多的考慮。若否,則所謂的「鄉土文學」一詞必然會因為被賦予過多意義,而產生失去溝通的有效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