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中國工人集體抗爭的機會與侷限,尤其是工人集體抗爭如何受到基層政府與草根組織的影響。以珠江三角洲的田野研究作為資料來源,呈現基層政府與草根組織回應勞動爭議的誘因結構及行動策略,由此形成工人集體動員的助力與阻力。基層官員對於工人集體抗爭,多以消極抵制回應;在勞動爭議的法規執行上,維穩政策優先於法律條文;官僚體制的被動反應與程序吸納也限制了工人的集體抗爭;基層政府並以法律市場下商品化訴求與責任外包,消解勞動抗爭的衝突性和發展性。另一方面,個別草根組織積極介入勞動爭議,培植工人積極份子,增強工人的動員能力;草根組織也與基層政府建立互利關係,形成組織生存發展的保護傘。本文以五個工人集體抗爭事件為案例來源,觀察集體行動的動員過程及策略運用。工人藉由基層政府開闢的上訪與法律途徑,借力使力,促成集體動員機會。工人從草根組織得到維權知識及有力人士支持,並協調內部矛盾,增強其集體動員的能量。本研究發現,即使基層政府對於勞動抗爭採取消極抵制策略,但仍存在結構縫隙,讓集體抗爭有機會發展;草根組織投注人力物力,彌補工人集體動員能力,但工人集體抗爭仍以經濟利益為核心訴求及動員誘因、遵守法律修辭、習於仰賴強人庇護。集體抗爭過後,工人們成立自組工會的意願仍低,他們的階級意識仍然微弱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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