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試圖瞭解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後,中央政府提出「三年任務、二年基本完成」,帶來高效率的重建,其中的「聯建」模式把災後重建工作交給開發商及個別商人負責;然而,這種以政府-開發商關係的災後重建模式其背後邏輯是什麼?如何與新自由主義產生聯繫,又隱藏著哪些問題? 本研究發現,在成都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和聯建政策推出後,打破了原本不允許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的規範,許多開發商紛紛在農村建私人農莊或者度假酒店,變相經營房地產投資,形成土地商品化。其次,災後因農民失去部分宅基地,已成為半無產階級。第三,在委託-代理關係下,村幹部在處理集體資產有很大的權力,村幹部先和開發商談妥土地出讓面積和價格後,村民只能被動選擇是否參與多戶聯建,沒有多少議價空間。 總地來說,四川採取「聯建」模式引入社會資金,把災後重建工作交由開發商負責,這種以地方政府-開發商伙伴關係的災後重建模式,背後所運作的政治權力邏輯,是一個由利益集團所創造,政府和企業大發災難財的過程。此舉讓依附於災難資本主義的企業能夠順利進駐而不遭反抗,同時名正言順地剝奪人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