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傳統殯葬觀念的影響,國人的殯葬觀念並未與時俱進,造成殯葬種種亂象。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強調”人性尊嚴”的觀念下,「死得其所」亦是一大課題,如何使往生者能無後顧之憂、有尊嚴地離開人世,是殯葬改革的努力方向。希望藉由對現實殯葬亂象之觀察、闡述,引發重視殯葬改革的效果。國人向來忌諱談論殯葬禮俗,透過對殯葬現象之觀察,分析台灣殯葬禮俗的諸多問題,進而論及我國殯葬觀念之革新和殯葬方式之多元化、環保化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關於與殯葬相關的契約法律問題,針對其性質、內容做討論,在過去國人避談死亡的觀念下,往生者家屬在處理往生者身後的殯葬問題或是財產時,因為不明往生者的意思,往往易生困擾,在殯葬儀式方面常被殯葬業者牽著鼻子走。若能在往生者在世時事前安排,應可加以避免。殯葬服務契約,特別是往生者或家屬在其生前與殯葬業者簽訂的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生前契約)的法律性質、問題之探討,是本論文的一大重點。殯葬服務產業秩序的維持、殯葬服務契約朝定型化契約的方向邁進,與殯葬有關的法律契約之問題及制度的建立,在殯葬改革中顯得格外重要。 本論文亦針對台灣過去與現行的殯葬相關法規,略作比較與分析。「殯葬管理條例」與過去的「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相較,除了公墓設置管理之外,還包括了殯儀館、火葬場、納骨塔設施的設置管理,殯葬服務業及殯葬行為之管理,無論在法案精神、架構或條文內容,均已作了重大修正。在新法施行時,對該條例之法條內容作介紹,瞭解其規範之目的與特色。 為延伸殯葬改革思考的觸角,擬就其他在殯葬制度改革有成的國家,如:德國、日本等國,介紹其相關的殯葬法規、殯葬設施的設計與制度,引發不同觀念,用更開闊態度,面對殯葬改革路途上遭遇的種種問題。中國大陸與我同文同種,但在政治現實的區隔下,喪葬禮俗與喪葬行為規範已大不相同,可透過探討中國大陸相關的殯葬管理法規,作為台灣殯葬改革之參考。並比較德國日本及中國大陸殯葬法規與管理制度與我國殯葬管理法規,觀察法規內容與立法技術之異同,作為殯葬法規訂定之參考,瞭解彼此制度之優缺。 最後,本論文總結前述內容,提出個人淺見,希冀能促進殯葬改革之推動,在殯葬改革進程中略盡棉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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