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閱讀理解、溝通互動、終身學習的媒介,而文字是記錄語言的工具。漢字歷史源遠流長,文字形體演進傳寫過程中,必然產生複雜紛歧的現象,為便利書寫溝通,舉要治繁便成為重要工作。臺灣教育部於1973年正式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研訂國民常用漢字及標準字體,1982年公告啟用《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4808字。教育部標準字體研訂成果公布多年,成為國際標準及教學網站選字之綱領,如《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國語辭典簡編本》、《異體字字典》、《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等,但字表未能適用於教學現場,筆者發現國中小教材、試題所收錄之漢字範圍模糊、偏難,欠缺系統化的整理,以致漢字教學成效有限。 當前國語文教學提倡「閱讀素養」,識字量正是閱讀能力的基底。關於國中學生的識字標準,教育部於《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明訂國中階段需能認識常用國字3,500到4,500字,國中教育會考亦參照此標準為出題原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增加國中階段字詞學習內容為「4,000個常用字的字形、字音、字義」以及「3,500個常用字的使用」,其中的「常用字」定義模糊。為了找出國中階段適用的常用漢字,本文以臺灣《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4808字為基準,與中國大陸《通用規範漢字表》、三版本(翰林、南一、康軒版)國中國文課文、三年段(104-106)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試題為材料,比較其用字現象,透過專家協助,選出需討論的字於正文中一一分析,藉兩岸字表收錄情形及當前臺灣使用頻率,梳理教學現場「常用漢字」之範圍及定義。 在鍵盤取代書寫,網路資訊取代文本閱讀的世代,人人都能快速取得大量資訊,但筆者認為「正確的」知識,應回歸書籍閱讀,方能在千端萬緒中尋得正解,內化成為自己的人生養分。漢字學習,正是資訊爆炸時代中獲取真知、保存中國文化的關鍵,因此,本文以教學現場的「常用漢字」為研究重心,以提供教學用《新常用字表》為研究目的,期許能作為國中識字教學的一個參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