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45.59.187
  • 學位論文

宋朝兒童收養

Adopted Children at Sung Dynasty

指導教授 : 楊宇勛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摘要


宋朝兒童收養,討論包含宋朝法律、荒政以及因職業需求收養兒童的情形。除追溯兒童收養起源外,就北宋到南宋的收養法律變化作探討,荒政中的兒童收養以及特殊兒童收養。 首先討論宋朝從北宋到南宋期間的收養法律,北宋法律主要承襲隋唐五代的律法,至北宋哲宗時期開始奠基兒童收養機構設置的法律,徽宗時期擴大收養機構的設置以及收養的年齡,南宋設置專門兒童收養機構的律法以及兒童收養的專門流程與施行細則。 第二,討論宋朝養子與養家的責任與義務,身為收養家有義務為養子女提供姓氏、財產繼承以及相關的生活所需。養子女具有孝養長輩及承繼宗祧的責任,而實際掌握雙方擬制血親關係的主導權在養父母手中。 第三部分討論宋朝荒政中兒童收養的情形,包含綜合收養機構的設置、專門兒童收養機構的設置、而專門兒童收養機構的設置也成為宋朝兒童收養的最大特色之一。並且討論一般士人、婦女及寺觀在兒童收養中所提供的幫助。最後部分討論特殊情況的收養,包含皇宮中宦官與宮女的收養,以及因職業需求而收養兒童的情況。呈現出宋朝兒童收養承上啟下的關鍵性特色。

關鍵字

宋朝 兒童 慈幼 收養 居養院 慈幼局 慈幼庄

並列摘要


無資料

參考文獻


張文,《宋朝社會救濟研究》,重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沈宗憲,〈國家祀典與左道妖異—宋代民間信仰與政治關係之研究〉,臺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0。
李靜茹,〈宋代婦女的人身買賣〉,臺北: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徵引書目
(一) 史料

延伸閱讀


國際替代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