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採用修正之Jones 模式及利用Tech et al. 模式將應計項目分為流動非裁決性及裁決性、非流動非裁決性及裁決性,並加入盈餘品質指標及現金流量指標,使用Logistic 迴歸分析法探討公司管理者為了延遲財務危機爆發的時點,如何的利用應計項目提高盈餘數字及開始操弄盈餘的時間點。結果發現,危機公司於危機發生前第三年,以提高銷貨收入或降低銷貨成本方式,增加盈餘,致增加應收帳款或存貨值;於危機發生前第二年,明顯以提高銷貨收入方式,增加盈餘,致增加應收帳款值;並顯著的出售投資以補營業現金流量的遞減;於危機發生前第一年,則以減少認列銷管費用方式,增加盈餘,致降低應付費用或增加預付費用值。 危機發生前第一年,危機公司因為營業收入明顯萎縮,加上應收帳款與非危機公司相對上呈現負成長,使得銷貨收現占銷貨收入比率較非危機公司為高;應收帳款及存貨降低,現金轉換天數成長率隨而也較非危機公司低,然而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占盈餘比率卻較非危機公司為低;再者,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占總負債比率與危機發生機率亦呈不顯著正向關係(可能原因為危機公司雖持續出售投資,以補營業現金流量的不足,但已無投資可供出售。) 等跡象,顯示危機公司營運困難的情況未能回轉,再也無力掩蓋所面臨的困境,以致於與盈虧最關鍵要素「營業收入」相關之指標值呈現異常現象,應是公司財務危機即將爆發的徵兆。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