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描述在完全競爭借貸市場之下,當有不對稱訊息問題存在於市場,銀行如何利用擔保品與利率組成的貸款契約來有效分辨不同風險型態的投資者。本文在Besanko and Thakor (1987)完全競爭借貸市場的模型架構下,引入投資者具道德風險時的限制,探討當投資者在擔保品數量充足以及投資者擔保品數量不足而產生了信用配給(credit rationing)的問題時,最適貸款契約的均衡與社會福利分析。另外,我們在這兩種不同的擔保約制效果下,加入了政府部門的探討,藉由政府提出的兩種貸款政策:信用保證政策與聯保人政策,觀察在不同的政策以及不同的實施對象之下,如何影響最適貸款契約均衡與改善整體社會福利。 本文研究結果顯示銀行不僅可利用擔保品與利率組成的貸款契約來分辨投資者的風險型態,亦可以防止投資者做出毀約潛逃的道德風險。在政府貸款政策部分顯示,無論投資者是否具約制效果,當政府的信用保證政策對象是高風險投資者時,將會有較高的社會福利;而聯保人政策部分,則在投資者具約制效果之下,為低風險投資者提供聯保人政策時較能提升整體社會福利。